201x年某区医保局行业扶贫工作汇报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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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 年某区医保局行业扶贫工作汇报
根据区扶贫办通知要求,现将区医保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区医保局严格按照潘集区健康脱贫综合医保配套
政策的要求,全面落实“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措施(351+180)。截止至
202x 年 7 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达到 13040 人,参合率达到 100%。在此期间,贫困
人口享受综合医保服务共计 26023 人次,已兑现贫困人口新农合补偿 2894.7 万元,大病保险资
金 333.5 万元,医疗救助 375.5 万元,“351”兜底补偿 62.5 万元。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实际报销
比例达到了 87.8%;其中,贫困慢特病门诊救治 11245 人次,“180”补充医保补偿 58.81 万
元,慢特病实际补偿比例高达 97.1%。这一系列举措显著减少了贫困人口因病就医的实际自付费
用,有效缓解了贫困人口看不起病的问题,确保了每一个贫困家庭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
实惠。
(二)简化贫困人口慢病鉴定工作流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贫困群众,区医保局进一步优
化了慢性病、特殊慢性病的鉴定办理事宜,将原来的每年一次鉴定调整为每月一次,并对贫困
人口实行更加灵活的鉴定机制。具体而言,对于一个年度内在二级及以上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
住院的贫困人口,可以随时进行慢性病鉴定。截止至 202x 年 7 月底,已成功为 4076 名贫困人口
办理了慢性病证,极大地便利了他们的医疗需求,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生活质量。
(三)扎实开展基本医保突出问题排查。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基本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首先,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已经全部纳入城乡居
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经过细致的排查,确认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已纳
入上述三项制度之中,实现了全覆盖。其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保费用是否由政府全额
代缴进行了详细核对。通过查阅201x 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参合缴费记录,发现所有贫困户
的参保费用均按照每人 220 元的标准由政府全额承担,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最后,对建档立卡
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内的各医疗机构
进行了自查,并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关注了协议医疗机构在贫困人口住
院时免收押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一站式”结算窗口的设立情况。经过一系列的自查与抽
查,均未发现有违反规定收取住院押金的现象,确保了贫困人口能够无障碍地接受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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