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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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贯彻落实情况的
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开展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x 组通〔201x〕201 号)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组织人员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
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自查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精心组织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自查清理工作,局党组把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明确由局党组
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为具体负责人,人事科安排专人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坚
决做好自查自纠,建立专门的清理调整和兼职人员情况台账,杜绝自查工作走过场。同时在学
习了 x 组通〔201x〕201 号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学习了《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
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 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增强退(离)休领
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认真自查、确保不漏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自查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对退
(离)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自查,明确清理规范的人员、审批情况和不符合规定辞去所兼任的
职务情况,重点清理是否存在非工作需要安置性、照顾性兼职,未经审批或备案兼职,超数
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
销情况,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经自查,我局共
有 5 名市管退休干部,其中在社会团体兼职 1 人(xxx),不存在非工作需要安置性、照顾性兼
职,超数量、超届数或超任职年龄界限兼职,违规取酬、超标准报销工作费用或不按规定报告
取酬和报销情况,利用担任社会团体职务的便利和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问题。
三、建立台账、及时整改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建立了详细的台账,记录每一名退(离)休干部的兼职情况,
包括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时间、审批情况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于发现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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