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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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
20xx 年12 月29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
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
段。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今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改农村土地
承包法,主要就是为了将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的制度法制化,以更有效
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现代农业发
展,新的《土地承包法》的颁布施行,对今后农村、农业和农民具有极其重大
的影响。为了大家更好地了解本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背景、意义和核心内
容,理解此次修法对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要作用以及新的《土
地承包法》的具体内容,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新的《土地承包法》,不妥
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在学习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
一、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变迁经历了四个时期:政策不允许(1979 年2月以前)--
1978 年12 月;不允许例外(1979 年3月--1980 年2月);小范围允许(1980
年3月--1981 年11 月);全面推广(1982 年1月至今)。
1、政策不允许(1979 年2月以前)--1978 年12 月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
分田单干。”如 1978 年12 月的一个夜晚,穷极了、饿极了的凤阳县小岗人
终于忍无可忍。时任小岗生产队队长严俊昌和副队长严宏昌、会计严立学召集
全队在家的 18 户户主聚集在严立华家的破草屋内,秘密商讨分田单干的事
(农民首创了“大包干”)。这在当时可要冒杀头的危险。那份发黄的纸,分明
是一张生死契约:“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此后能干,每户保
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缴)的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
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孩子养活到18
岁。”由于煤油灯光十分昏暗,加之当时心情紧张,写下的句子既不连贯,还
有错别字。小岗村隶属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是淮河岸边的一个普通小村庄。
1978 年以前的小岗村,只有20 户人家 100 多人,是远近闻名的“三靠
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每年秋后,家家户户都要
背起花鼓去讨饭。小岗村实行“大包干”一年就大变样,不仅结束了20 多年
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上缴国家粮食3200 多公斤。小岗村的成功使周边
群众纷纷仿效,“大包干”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了中国农村大地。小岗村也
因此闻名遐迩。
2、不允许例外(1979 年3月--1980 年2月)
1979 年3月,原国家农委党组在《关于农村工作问题座谈会纪要》中明
确指出:“深山、偏僻地区的独门独户,实行包产到户,也应当许可。”
3、小范围允许(1980 年3月--1981 年11 月)
1980 年3月,原国家农委在《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纪要》中
指出:“至于极少数集体经营长期办得很不好,群众生活很困难的,自发包产
到户的,应当热情帮助搞好生产,积极开导他们努力保持,并逐步增加统一经
营的因素,不要硬性扭转,与群众对立......”1980 年5月31 日邓小平在同中
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肯定了安徽农村改革,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
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总的说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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