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公诉二处的副处长就职演说稿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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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二处的副处长就职演说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叫 XX,今年 32 岁。1992 年,我有幸加入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始了我的检察生
涯。1995 年,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7 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1999 年,我调入宣武
区人民检察院,主要从事审查起诉工作,直至今日。20xx 年,我先后被任命为检察员和主诉检
察官。今天,我在这里竞争公诉二处副处长的职位,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
竞争这一职位,我认为自己具有两方面的优势。首先,我在审查起诉岗位上工作了 12 年,
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自踏入检察院的那一刻起,我就从未离开过起诉部门。每当我头顶庄
严的国徽,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与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交锋时,都感到这是一
次对自己的挑战,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这种动力不仅加深了我对起诉工作的理解和热爱,也
让我在起诉部门一干就是 12 年,并且我将继续在这条道路上坚定前行。
1999 年,我从昌平检察院的起诉部门调入宣武区人民检察院后,始终勤勉工作,不断加强
学习。通过努力,我顺利通过了主诉检察官考试,被任命为主诉检察官。作为主诉检察官,我
始终以身作则,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办案组成员紧密协作,一年来共办理案件 49 件,涉及 57 名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办案质量和效率并重的原则。对于重大和特别重
大案件,我会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
审查起诉的角度出发,提出关于案件实体、程序以及证据调查收集等方面的建议,以提高案件
的侦查质量。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监督违法侦查行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能确保出庭效
果。
在承办朱作有绑架案时,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证据进行了全
面、细致的审查和判断。经过综合分析,我发现朱作有确实存在限制被害人自由的行为,但其
行为背后有特定原因,起诉意见书中的定性并不准确。因此,我决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法院
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作出了判决。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我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坚
持客观公正执法的态度。
此外,在办理我区第一例涉及新型犯罪类型的案件时,我也展现了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
精神。面对复杂的案情和法律适用难题,我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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