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深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经验材料
2024-12-10
38.76KB
2 页
侵权投诉
某县纪委监委深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
四改”经验材料
202x 年 9 月以来,XX 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深化
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以案改治理、以案改
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针对扶贫领域案件反映出的“责权不清晰、揽权推责,监
管不到位、各自为政,制度不完善、牛栏关猫,作风不过硬、不为乱为”等共性问题,持续推
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试点以来,XX 县实施扶贫项目 X 个,涉及资金 X 亿元,减少中介
费用、节约项目投资 X 余万元,项目如期完工率提高 26%,资金如期拨付率提高 24%,限额以下
(400 万元以下)扶贫工程项目发包环节节资率达 5%,扶贫领域未发现新增腐败问题,初步实
现“花钱少、质量好、效率高、无腐败”的目标。
一、深挖源头改治理,破除“揽权推责”顽疾
针对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在项目立项与实施、资金划拨等方面责权不清晰、推诿
扯皮的问题,推动完善责权相适的管理体系。一是健全“项目入库责任制”。由乡镇(街道)
负责申报项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
对入库后不能实施的项目严肃追责问责,解决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虚报项目、审核把关不
严、随意调项等问题。二是建立“末端支付责任制”。由财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
目投资计划,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直接下达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
度,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给施工单位或项目受益人。明确项目资金末端支付单位履行主体责
任,负责项目策划申报、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综合验收和目标绩效;项目资金审
批单位履行监管责任,负责集中审批下达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管,对乡镇(街道)验
收的项目按照不低于 30%的比例随机抽查。三是创新财税分配机制。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税收分配
比例,将项目实际产生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项目所在地,增强乡镇(街道)的积极性和主
动性,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严格监管改制度,杜绝“监管不到位”漏洞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XX 县从制度层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
体系。一是完善项目公示制度。所有扶贫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均需在村务公开栏、
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度。二是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