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问题整改滞后的检查(检讨)材料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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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问题整改滞后的检查(检讨)材料
20XX 年XX 月14 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到 X督察时,指出 X县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厂存在垃圾填埋不规范、渗滤液积存较多且设备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之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将其作为线索移交省纪委,近日省纪委作出了对县委县
政府、县级分管领导和县住建局负责同志的问责处理意见。这起事件给全省、
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教训十分深刻,我们深感自责与
愧疚,特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
一、事件经过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场位于 X县X镇X村,系 20X 年由 X集团
有限公司采取“TOT 模式”投资兴建,20X 年6月正式建成投入运行。20X
年初,县政府决定新增一套 200 吨渗滤液处理设施解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厂渗滤液积存问题。但由于渗滤液进水浓度变化较大和工艺设计本身的缺陷,
调试中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未能达到设计日处理 200 吨的要求。截止 20X 年
1月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时,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实际积存已达约 1.7 万m³
(其中库区 1.3 万m³、调节池 0.4 万m³)。20X 年1月16 日,省环保督察
组在 X检查后指出:X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坝内囤积约
1.3 万m³渗滤液,垃圾坝有多处渗漏点;渗滤液处理设施未稳定运行等问题。
接到反馈后,县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问题整改列为环保工作首位整改事
项,实行挂牌督办,要求县政府成立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应急处
置领导小组立马开展处置工作,先后制定出台《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
问题紧急处置工作方案》《X县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
并于 20X 年4月9日至 7月20 日组织将 9341m³渗滤液转运至 X市污水处
理厂处理。但由于项目前期设计工艺存在问题致使短期内无法完成设备调试并
投入正常运行,截止 20X 年XX 月14 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时,处理厂尚有
7000m³积存渗滤液没有处理完毕。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专项督察指出:仍
存在积存渗滤液较多且设备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督察后,
20X 年X月X日和 X月9日,我县先后租赁两套移动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
共计处理库存渗滤液 4137m³;X月26 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二期处理设备
调试完成投入运行,处理渗滤液 3492m³;12 月底,垃圾填埋场区积存渗滤
液处理完毕。在督促问题整改的同时,县委责成县纪委启动问责程序,对因垃
圾处理厂整改措施推进不力的住建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责成县环保局
对X公司作出行政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有关人员实施了治安
拘留处罚。
二、工作反思
虽然目前 X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环保问题整改已经全面完成,
这一长达多年而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这一长达数年威胁生态环保
安全的隐患彻底消除,但回顾反思,确实存在整改工作较为滞后、项目建设推
进不力等客观问题,县委对此深刻反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警觉不够。一段时期以来,我县在环境保护方面留下了
一些历史欠账。面对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提出“加强
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生态强县、美丽 X”,并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制
定出台《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专门落实一名县级领导负责县城市
生活垃圾处理厂问题整改事宜。去年环保督察开始以来,县委高度重视、紧盯
不放,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环委会、专题会等会议专题研究,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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