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委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2024-12-25
39.04KB
4 页
侵权投诉
机关纪委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机关纪委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在浩渺的人生长河中,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如同航行者,肩负着国家
和党赋予我们的使命。而在这航行的旅途中,纪律便是那指引我们前行
的灯塔,它为我们照亮前行的道路,确保我们的航船能够保持安全、稳
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灯塔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 158 条,深入贯彻了党的 20xx 大精神,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充
分体现了在对象上全覆盖、管理上全过程、时间上全周期的特点。近
日,我深入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知识,有
了许多深刻的体会和感悟,结合感悟比较深的条例,分享学习体会和浅
知拙见。
一是对象覆盖方面。修订后的《条例》将第 141 条、第 142 条等多个
条款中关于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这就意味着无论是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还是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
法活动,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
员,以增强现实针对性,体现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决心。这一改变
不仅扩大了纪律监督的覆盖面,也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的责任意识和
规矩意识。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退休后,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清
醒的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行中有矩。这不仅是对
个人的要求,更是对党组织负责的表现。
二是管理过程方面。回想曾经观看的警示案例中,就有几位是退休
后被查处的干部,绵阳市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升禄说:“我都退
休八年了,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组织的审查。”一席话直入人心。梳理
各地退休干部被查处的案例,有的像刘升禄一样,在职时便存在违纪违
法行为,企图利用退休逃避惩罚,想“退了退了,一退就了”,直
至“东窗事发”;有的在职不收、退休收,利用退休之机继续敛财,最
终难逃法网。这些案例深刻地说明了一个道理:纪律的约束力贯穿于党
员干部的整个职业生涯,甚至退休后仍然受到监督和审查。这不仅要求
我们在职期间要严格自律,更要在退休后继续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做
到“退休不褪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
方”的初心和使命。
三是时间全周期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在时间维度上实现了对党
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全周期管理,从入党之初到退休离岗,每一个环节都
有明确的纪律要求。例如,第 108 条规定了对预备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
进行处理的具体措施,第 129条规定了对已退休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
处理办法。这些条款的设立,不仅填补了以往纪律监督中的空白,也为
各级党组织提供了更加科学、系统的管理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
当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
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也要注重
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
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他们在思想上筑牢防线,行动上自觉遵
规守纪。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