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违纪问题剖析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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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违纪问题剖析
一、基本情况
张伟,男,1980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专学历,1999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2 年 6 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2003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李家庄村村党支部书记;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李家庄村村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2016 年 3 月 20 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区纪
委给予的党内警告处分。
李强,男,1975 年 5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97 年 8 月参加工作,2000 年 3 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2001 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李家庄村村委会主任,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李
家庄村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在张伟担任李家庄村支部书记、李强担任李家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两人均存在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未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表现为未对村小学幼儿园迁建扩建地基工程及绿
化、修闸等工程进行招投标,未按照养殖小区收费标准追缴李家庄育苗室承包费。此外,两人
还违反了群众纪律,未按养殖小区标准缴纳育苗室承包费,给村集体造成了经济损失。张伟未
按规定及时缴纳育苗室承包费,而是由李强和另一位村干部签批支领单,以预支工资的方式抵
顶承包费,严重侵犯了村集体的利益。
在全区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李家庄村的违规施工、违规对
外承包行为成为了典型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
定,给予张伟党内警告处分;李强因在 2013 年曾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现又违反工作
纪律和群众纪律,情节较为严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案情剖析
上述案例反映了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尤其是在漠视侵害群
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无视党纪国法,损害群众利益。张
伟和李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必须
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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