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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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 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1x 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市局制
定《201x 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方案》如
下:
一、考核时间
201x 年 1 月 14 日到 1 月 18 日,具体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进行责任目标
完成情况、各单位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及获奖情况考核。
2、对部分直属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考核。
3、对局直属各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按照《201x 年市直单位基层党建
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结合“评组织、评党员”对各支部进行“三会一
课”考核。
4、对质监站、海事局、客运处进行领导班子民主测评。
5、对各单位的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6、对相关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评分办法
一是责任目标考核分数:总基分为 100 分,其中共性目标基分为 30 分,
业务目标基分为 70 分。各分项目标分别按共性目标和业务目标基分的平
均值计算得分、扣分。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为一票否决目标。
二是特色工作:要围绕全局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开展,以争先创
优为目标,创新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目标、内容和奖惩措施,取得一定
的成效,考核组审核通过,并经局党组研究认定一项特色工作加 5-10
分。此项最高累计加 20 分。
三是获奖情况:评分按获国家级奖励加 10 分,省级加 5 分,市级加 3
分,县(市)区级加 1 分。此项最多加 20 分。
四是其他情况:因工作不力等原因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视具体情况予以
扣分。
五是党风廉政、党支部民主评议、科级单位班子民主测评的具体要求以
局监察室、机关党委和人事科的通知为准。责任目标具体评分标准说明
附后。
三、考核程序
1、准备阶段(201x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0 日)
各单位需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认真总结 201x 年度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
问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对照责任目标和特色工作要求,
整理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各单位需在 1 月 10 日前
将总结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局考核办公室。市局考核办公室负责汇
总材料,初步审核各单位提交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实施阶段(201x 年 1 月 14 日至 1 月 18 日)
考核组由市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相关专家及特
邀代表。考核组将深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采取听取汇
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各单位的工
作开展情况。对于特色工作和获奖情况,考核组将进行现场核实,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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