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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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 年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
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将自治区院 “四个必
须”总体要求和“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
进“四个检察”重要工作部署,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亮点”
“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基层院“一院一亮点”、市院部门“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就是
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
进“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建设,坚持求突破、抓亮点,突出规范司
法,突出转型发展,突出改革创新,突出智慧检察建设,形成一批具有
呼伦贝尔特色、有利于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措施做法,并在
全市推广学习。为检察工作整体提升,努力打造新亮点新品牌,开创呼
伦贝尔检察工作新局面。
二、项目范围和标准
(一)项目范围
“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项目涵盖各项检察工作及专项活
动,具体包括以下类别: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
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延
伸法律监督触角,案件管理科学化与检务公开,以及其他具有亮点、品
牌特色的、能够推动基层院或市院各部门科学发展的各项检察工作。
(二)项目标准
各院、各部门确定的“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活动项目,应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创建基础坚实。符合本院、本部门检察工作实际需求,具备较好工
作基础,能体现特色和优势,有打造工作亮点品牌的可能性。
2、创建价值明显。符合法律法规和法治精神,符合检察工作规律和检
察工作发展要求,符合司法改革总体方向,符合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
作提出的新要求,能代表和反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发展方
向。目前在该项目领域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模式,具有较大的发
展潜力和创新空间。
3、创建效果显著。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积极的社
会影响,得到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能够有效提升检察工
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院检察长
和市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一院一亮点”“一部一品牌”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院政治部,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
查工作。各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
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精心选择创建项目,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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