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压实基层责任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12-26
39.7KB
6 页
侵权投诉
关于压实基层责任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压实基层责任实现矛盾就地化解工作
有关要求,结合 xx 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调解
法》、《信访条例》为遵循,以枫桥经验揭示的依靠群众、民主自治为
武器,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坚持源头治理,健全体制机制,
搭建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新平台,走出一条
就地、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居委会
(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努力实现 xx 矛盾不上交”。
二、健全体制机制,为压实基层责任提供保障
(一)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队伍建设
强化调解队伍建设,为调解工作提供人力支撑。调整办事处人民调
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组织机构,由党工委书记任调委会主任,
各班子成员任副主任,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社区警务队队长、专职
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为成员,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构建党政
干部+社会专业人士的矛盾调解化解体系。办事处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3
名。各业务部门明确一名调解员。各社区抽调一名人员担任专职调解
员,各居委会由一名“两委”干部专门负责调解工作,并选取 1-2 名德
高望重的居民任调解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居委会主要干
部、专职调解员、业务部门调解员、社区调解员、居委会调解员共同组
成调解机构。
(二)明晰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
按照业务分工、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让最了解矛盾纠纷真相的
人首先参与调解,确保调解结果的客观公正,实现调解结果的法、理、
情有机结合,最大限度让矛盾纠纷各方满意。居民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居
委会主导调解,居委会调解员首先调解,居委会调解员调解无效由居委
会主要干部亲自调解;居委会之间的矛盾纠纷由办事处调委会指定专人
进行调解;涉及多个居委会或业务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办事处调委
会统筹协调,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确保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合法
性。通过明确各级调解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有
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矛盾纠纷调解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
下制度:
(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
各居委会、社区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可能引
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要加强走访调研,及时掌握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
纷,要建档立册,分类管理,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专人负责跟踪处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