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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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确
保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
展,根据《中共 xx 省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
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委办〔201x〕23
号)要求,经请示市领导同意,拟成立“xx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
队”,现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机构设置
按照减少市与市辖区执法层级、实行一级政府执法的要求,整合市、区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xx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
责 xx 区、xx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xx 临空经济区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
法工作,指导 xx 县、xx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业务工作,牵头
或直接查处我市文化市场重大案件,xx 区不再独立设置文化市场综合行
政执法机构。xx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 xx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
版局的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由 xx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管理。
二、机构性质
xx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县级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行政执
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三、主要职责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
省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电
等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具体
是: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
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
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
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施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
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物和
非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
游戏市场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生产、销售、使
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
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人员编制
为确保 xx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效运行,建议核定编制人数为
50 人,其中支队领导职数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下设办公室、
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等 5个内设机构。各内
设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
1. 办公室:负责支队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文秘、档案、财务、后
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支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法制科: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制建设,研究制定相关规
章制度,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确保执法活
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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