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安全工作的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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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安全工作的方案
为做好 20xx 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工作,防止春节期间发生安全
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
的节日,根据《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共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1、各乡镇在春节期间组织的锣鼓大赛、社火巡游等活动,必须于春节
前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并上报县文体广电局审查备
案。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
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各乡镇还需加强对活动现场的实时监控,确
保活动期间的安全秩序,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并采取
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2、县文化馆要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做好灯谜晚会的组织
及安全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此外,县文化馆还需加强与各
乡镇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春节期间各类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安全保障工
作,确保全县人民能够参与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
围。
3、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文化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是人员密集的网吧、歌舞厅等营业场所,并督促和指导其做好应急预案
演练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执法大队还要加强春节期间文化市场的安全
排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一
律停业整改,整改完成经检查合格后才可恢复营业。同时,执法大队还
需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的安
全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普及群众文化活动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安
全知识的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文化经营场地安全隐
患,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知
识和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良好局面。
2、依法管理:公众聚集节庆活动场所、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突发事件
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乡
镇、文化馆、执法大队等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自身行
为,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所有活动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维护
良好的社会秩序。
3、快速反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在突发
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
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镇、文化馆、执
法大队等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
迅速、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几点要求
1、要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文化馆、执法大队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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