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12-26 38.5KB 4 页
侵权投诉
民政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
因我局现任中层干部任职期限已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需对中层干部进行重新选拔任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一、选任职位
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1 名;民政局救济救灾股长 1 名。
二、选拔任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任人唯贤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
依法办事原则。
三、资格条件
参加选拔任用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
条件。
(二)任职年龄 45 岁以下(含)。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应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其中民政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在同一中层岗位连续任职满 6 年以上的,不能竞聘该职位。
(七)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不得参加竞聘。
(八)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九)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
外的。
四、选拔范围
全局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五、选拔程序
发布公告:通过局内部网络、公告栏等方式,发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公
告,明确选任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方式、时间安排等信息,确保信息
透明,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填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
表》,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日期
为 20xx xx月xx日。
资格审查:局人事科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
参选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审查结果在局内部公受监
民主推荐: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无记投票的方式,
推荐的人选。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的重参考依据。
面试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
考察参选人员的素质、业、应力和团精神。考察
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参选人员的
民政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共4页,预览2页

还剩页未读, 继续阅读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开通VIP享超值会员特权

  • 多端同步记录
  • 高速下载文档
  • 海量写作素材
  • 持续更新热点
  • 专属贴心客服
  • 优质衍生服务
/ 4
客服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