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工作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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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
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检院《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
案》、省院《xx 省检察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和市政法队伍整顿
领导小组整治顽瘴痼疾专班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xx 市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为扎实抓好市院机关整治顽瘴痼疾工
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
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
词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弘扬整风精神,坚
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扎实
整改检察队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日常监督办案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顽瘴痼疾和其它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的
检察队伍,促进司法规范化,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
众满意度,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 xx、法治
xx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对象范围
市院机关全体在编在职检察干警。
三、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为“6+1+1”事项,即中央明确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
省市明确整治的“影响、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市院明确整治
的“适用公开听证不充分”问题。1.整治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
问题。重点整治 6 个方面的问题:(1)领导干部对落实“三个规定”重
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检察干警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
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避重就轻、选择性填报或
凑数填报等情形;(2)徇私、徇情或接受他人请托,违规过问或干
预、插手案件办理;(3)违反规定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通风报
信;(4)违反规定接触交往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
等;(5)其他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6)对违反“三个规定”行
为查处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2.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针对刑事立案、侦
查、审判、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方面:(1)应当立
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对群众举报、控告不依法
受理,或者受理后不及时处理;(3)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
件,久拖不决,造成案件积压;(4)对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
未依法做好后续工作,导致案件悬而未决;(5)对已生效判决、裁
定,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导致法律文书得不到有效执行;(6)对重
大敏感案件,不依法依规及时报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重点整治以下方
面:(1)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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