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乡容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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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某县城乡容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城乡环境组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
定《XX 县城乡容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统一标准、
分类实施、严格规范、长效管理。二、类别划分按人流量、车流量和功
能将城区街道划分为三个类别:1、一类街道:XX 街;2、二类街道:XX
路;3、三类街道:城区除上述一、二类以外的所有街巷。三、规范标
准 1、车辆规范标准:所有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必须在划定的机动车
停车线内规范停放且必须车头朝向一致;所有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在非
机动车停车栏内依次停放且车头面向临街面停放;货车禁止在规定的时
间内违章入城,入城必须办理入城证;所有运载货物、渣土的车辆必须
车容整洁、密闭运输,不得带泥入城、不得抛洒滴漏;客运车辆必须在
站点停放上下旅客,不得乱停、乱行和沿街漫游待客;严禁电瓶三轮
车、摩托车违章运营。2、广告规范标准:所有街道的建筑立面、公用
设施上严禁粘贴、涂写小广告;所有建筑立面上一律不得安装突出于墙
面的广告牌或灯箱广告;所有街道的建筑立面、公用设施上严禁安装广
告设施;所有街道的门店外不得摆放落地广告设施(含充气拱门);户
外广告、屋顶(面)广告实行统一规划与审批,严禁私设户外广告;所
有街道不得牵挂标语、广告。城区及主要公路沿线不得设置墙体广
告。3、环卫设施规范标准:所有公用环卫设施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并规
范摆放;破损的公用环卫设施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每个门店内和摊区
内的摊位必须自行配置垃圾容器,严禁乱丢乱扔,不得在店外或市政设
施上(旁)放置、悬挂商品和拖帕、衣物等杂物 4、临时建筑物、附着
物规范标准:所有街道的街面、墙体、屋面不得违章设置。
四、整治措施
为了确保《XX 县城乡容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特制定
以下整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城乡容貌专项整治工
作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开展“文明交
通”、“清洁家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
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同时,组织志愿者队伍深
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参
与度。
(二)加强执法力度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对违反车辆停放、广告设置、环境卫生等方面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
行处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
法违规行为。对于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直
至吊销相关许可证件,确保整治效果。
(三)完善基础设施
针对部分区域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要加大投入,加快改造升级步
伐。如增设公共停车场,解决停车难问题;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减少客
运车辆随意停靠现象;改善道路照明条件,提升夜间行车安全系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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