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提升城乡社会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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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提升城乡社会治理能力的实施
方案
为落实县委关于学习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全县城乡社会治理体
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尽快在全县推进并创新“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
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
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打造“枫桥
经验”新样板,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
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 X 届 X 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
念,大力推进全县社会治理工作,立足新时代、实现新作为、促进新发
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涉访、涉诉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依
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
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推动新时
代“枫桥经验”在 XX 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努力在全县构建“共建、
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
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
过程。
(二)坚持群众路线。人民调解工作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纠纷、构建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矛盾纠纷,特别是涉
访、涉诉矛盾纠纷作为为民解忧、凝聚民心的一项基础性群众工作。
(三)坚持合法自愿。以矛盾纠纷双方平等自愿为调解基础,依据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和正当利益主张,实现法律效果、调解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四)坚持协调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乡镇(街道)和事涉单位为
调处主体,坚持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实行司法、公安、信访等单位协同
作战,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基层调处、属地化解。
(五)坚持诉源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措
施,形成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 成立“枫桥经验”推广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
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枫桥经验”推广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参加的
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矛盾
纠纷。
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枫桥经验”推广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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