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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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及相关
问题的处理意见
科级及以下人员晋升职级,由各单位对拟晋升职级人员的任职年
限、工资级别、个人资历等情况进行初核,重点核实公务员登记情况、
职务任免备案文件、现任职务对应职级、工资级别、年度考核情况、受
处分情况等个人信息,逐一审核把关,收集整理全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工作中的特殊问题,填写《XX 县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初
核花名册》以及《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花名册》,于 9 月 30 日前报县人
社局。副县级干部晋升职级,由县委组织部进行初核。
各单位根据组织人社部门反馈情况,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由各单位
党组织安排两名以上党员干部组成考核组(组长一般应由领导干部担
任),实施本单位拟晋升职级人员的民主测评和考核,重点了解考核对
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考核完成后,应形成综合考核材料。
民主测评: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公布测评内容和人选,提出有关要
求,发放民主测评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测评表。测评对象所在单位
干部职工人数在 50 人以上的,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
人和部分干部职工代表参加测评;单位人数在 50 人以下的,由全体人员
参加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运用参照年度考核测评办法,结合干部日常表
现,特别是《XX 县调整不适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XX 县调整不
胜任现岗位一般干部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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