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法实施方案
2024-12-26
38.72KB
5 页
侵权投诉
某县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要
求,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
委)监督责任,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的落实体系,根据
《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
设主体责任的意见》《XX 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
行)》《中共 XX 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七步工作
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中共 XX 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和落实两个责
任的相关规定,结合 XX 实际,现就推行明、询、查、考、述、评、
究“工作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明责工作机制
1.分解落实责任。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解任务,落实责
任,建立台账,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发出“责任落实告知书”,
向牵头部门发出“目标任务通知书”。向工作进展较差的领导班子成员
和部门发出“任务落实督办书”。各级都要层层压实责任,人人都有主
体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明确、履责问责有据可依。牵头单位:县纪委监
察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
2.层层“签字背书”。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要根据年度党风廉
政建设目标任务和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
措施,每年年初列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与责任对象“签字背
书”。各级主体责任人要审查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
务分解等具体内容,提出意见并签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纪
委(纪检组)备案,作为上级党委对下一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牵头单位:县纪委
二、健全询责工作机制
1.定期报告工作。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一级党委(党组)
和纪委(纪检组)书面报告一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包括
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存在问
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避免形式主
义。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
2.开展专项调研。县纪委监察局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通过实
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各级党委(党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
实。专项调研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查责工作机制
1.加强日常监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
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参加会议、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提醒纠正。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
政府办公室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