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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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迎接新一轮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
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
语言文字工作职责,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与提高,进一步推动
全县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确保全面实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
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x 年)》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深
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语
言文字工作的正确方向,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文化繁荣发展作出贡
献。
二、评估对象
我县将于 5 月 27 日至 31 日接受省评估,本次督导评估主要针对六个领
域,即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
(镇)场。这些领域的评估不仅关系到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
也直接影响到我县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形象和地位。因此,各相关单位必
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在评估过程中展现
我县的最佳风貌。
三、督导内容
本次督评的主要内容为《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规定的指标体系,由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四部分
组成,总分为 100 分。其中制度建设为 20 分,条件保障为 15 分,宣传
教育为 30 分,发展水平为 35 分。评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85
分及以上为合格标准,85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评估结果将作为我县语言
文字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限期整改,并在下
一次评估中进行复核。
四、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我县党政
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和乡镇农村高度重视
语言文字工作,推动我县语言文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评估,发现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客观性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展开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鼓励语言文字工作实践创新。在评估过
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和成
效,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可操作性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
合的方式,确保评估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注重评估过程的公
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评估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x 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29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全
县“迎接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动员大会”,邀请省语言文字工
作委员会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解读评估标准和要求,明确各部门的工作
职责和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语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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