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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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投诉
某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
少溺亡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
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级各部门共
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
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乡综治办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
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乡直各有关单
位负责抓好落实。
2.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
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
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
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
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要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
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
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
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
4.乡村镇建设中心要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
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
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5.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派出所、中
心学校、乡团委、乡妇联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
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
有效关爱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老人等群体的关爱服
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与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
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溺
水知识和技能。特别是在夏季和节假日等溺水高发期,加大宣传力度,
提醒家长和学生注意安全,避免到危险水域玩耍。同时,各学校要将防
溺水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和演练,确保每一名学
生都能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2.强化水域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河流、湖
泊、水库、塘坝、沟渠等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建档立册,明确责任人,
设置警示标志,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要及
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不留死角。特别是对于无人看管的自然水域,要
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理,防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
3.完善应急机制,提升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应急预
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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