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治安副所长事迹材料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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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治安副所长事迹材料
我叫李明,男,现年 38 岁。我于 2000 年警校毕业后进入基层派出所工作,2015 年 5 月调任
某派出所分管治安副所长。参加工作十余年来,我一直能够认真参加公安局和派出所内部组织
的各种政治学习,个人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
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亲民爱民,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无私地奉献给了自己
热爱的基层治安事业。特别是自 2015 年 5 月调任某派出所治安副所长以来,我能够下基层、接
地气,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的困难,全力打击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
动,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了一首亲民爱民、为民奉献的壮丽
篇章。
同时,在我的努力下,由我分管的消防工作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通过一系列的消防
知识普及活动和安全检查,辖区内的火灾事故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
效保障。由于工作突出,我分管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地群众的高度认可,工作中多次被
评为先进个人、文明个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这些荣誉不仅是对我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
我背后整个团队辛勤付出的认可。
在工作中,我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亲民爱民,认真从事群众调解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敏锐地察觉发生在群众中的敏感事件,排查群众
矛盾的苗头,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各种事件的调解工作,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得到了群众和领导的一致好评。2017年9月 10 日,我在辖区内接到报警,称有人因交通事故产
生纠纷后最终导致打架,有一方被打伤出血住院,而另一方逃走。事情发生后,我立即组织人
员进行调查,根据现场遗留的摩托车找到了逃走当事人的线索。由于逃事人已逃走,我便多次
与逃事人家属沟通,希望通过双方的协商达成和解。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做通了逃走一方
的工作,赔偿了受伤一方的医疗费用等损失,使双方达成了协议,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然而,在此调解案件中,由于受伤一方对我们的工作存在误解,一度在当地的网络问政平台上
投诉我们处理不当,这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压力。面对这样的挑战,我没有退缩,而是更加耐心
地向对方解释情况,最终赢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为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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