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材料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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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材料
发展改革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
意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切实增强
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六个统
筹”,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了
坚实的基础。截至 20xx 年底,我市已全面完成了国家和省级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
迁任务,涉及 3774 人,累计完成投资 20882.2 万元,住房建设、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复垦以及
投资完成率均达到了 100%,受到了国家和省级发改委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责任落实是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的重
视,构建了由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发改部门统筹
协调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自项目启动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频繁组织召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
题会议(市级共召开了 17 次,县级 56 次,乡镇级 357 次),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
规划和部署,严格按照“市级协调,县级总体负责,乡镇具体落实,移民至村,责任到户,搬
迁到人”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推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部门间
密切合作,上下级联动,层层落实的“3+N”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有序
开展。以我市某县为例,该县通过实施“一个强化、两个要件、三条红线、四个机制、五个严
格”的“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 1975 人的易地扶贫搬迁目标,极大
地促进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深入实施。
在创新扶贫模式方面,我市积极探索实践,确保各项措施能够落到实处。首先,在安置点
的选择上,遵循“四避开”、“四靠近”的原则,即避开地质灾害频发区域、洪水威胁地区、
生态保护敏感区和永久性基本农田,而倾向于靠近城镇、工业园区、旅游景点、新型农村社区
和中心村庄,这样不仅保证了选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也为搬迁群众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和发展
条件。此外,还将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等有机结合,实现了
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提升了搬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发展潜力。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可持续性和长远效益,我市还注重后续扶持政策的制定与执
行。一方面,加强对搬迁群众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他们掌握新的生产技能和就业
机会,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搬迁群众参与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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