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发言提纲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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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发
言提纲
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 20xx 年 8 月 26 日公布,这
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距离上次
修订相隔不到三年时间,再次释放出了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
号。纪律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根据新形势修订《条例》势在
必行。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
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本次《条例》修订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就是把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
进。这一思想不仅是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也是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实践的强大武器。将其纳入《条例》的指导思想,不仅强化了党的
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也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
支撑。通过这一修订,全党上下能够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
前列,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
两个坚决维护:《条例》第二条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
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两个坚决维护”写进《条例》,使其上升为党的政治纪律,是加强
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这一修订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
以来,全党对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的高度共识和坚定行动。通过
明确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了全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个重点:《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强调“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
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
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
点”,突出了监督执纪的“靶心”,将“三类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
点,有利于精准审查重点对象、解决重点问题,提升监督执纪的有效性
和权威性。这一修订不仅明确了监督执纪的方向和重点,也进一步强化
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通过加大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力
度,可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增强人民群众
对党的信任和支持。
四种形态:《条例》第五条增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
容,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体现了我们
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更
高要求。“四种形态”包括: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
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
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一修订不仅丰富了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也
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在实
践中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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