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民政局)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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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
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民政部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
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市民政局实际,
现制定 xx 市民政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
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
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工作理念,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
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
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优异成绩
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3月-12 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
倡导节俭办会,压缩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
不收取会费,真正为网友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
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联合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审批服务等部门加大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问题执法
查处力度,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
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
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人:
xx,电话:xx-xx)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以全面推行低保等救助审核确认权
下放改革为抓手,加大对县(市)区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督导与绩效评估,
重点对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审核审批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办
法、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社会救助对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救助准入
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刚性支出扣减、困难重残重病人员单
人户纳入低保、低保渐退、分类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等惠民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坚决纠正“错救”“漏救”等问题,维护社会救助公平正义。组织指导各县
(市)区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
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办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等专项救
助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标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向梯度化、
多层次发展。以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以落实委托
照料服务为重点,制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评估办法》,建立分散供
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视和生活状况评估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联系
单位: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人:xxx,电话:xx-xx)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做实村民代表会
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议政日”“板
凳会”等民主协商制度,继续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市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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