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4-12-13
39.24KB
6 页
侵权投诉
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打造县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治理
现代化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
就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一次不用
跑”为目标,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着力发挥基层综治工作、市场监
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平台”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力量,优化
流程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综合指挥、矛盾化解、便民服务、全科
网格等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
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 202x 年 9 月底,全区所有村、社区完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站建
设;202x 年底,全区所有镇、街道、管委会完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区、镇街、村社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站)渠道畅通、机
制健全、运行规范。
三、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中心名称统一为“xx 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
心”。
(二)组织架构
以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信息指挥室、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为核心,组建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接受区社会治
理综合服务中心指导、管理、督导、考评。主要负责辖区矛盾化解、便
民服务、信息指挥、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法律等工作。各地也可
根据实际,吸收其他站所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中心主
任原则上由各镇、街道、管委会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担任,设常务副主
任 1 名,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同志兼任。
(三)场所设置
镇、街道、管委会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应统一标识标牌,确保外
观整洁、内部布局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明确。中心内部应设有接待大
厅、调解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功能区,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信息化
设施,确保中心能够高效运转。同时,中心应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便
于群众来访和工作人员出行。
四、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站建设标准
(一)站点名称统一为“xx 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站”。
(二)组织架构
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站应以村(居)委会为主导,整合辖区
内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服务站设站长1 名,由村(居)委会主任担
任,副站长1-2 名,由村(居)委会其他成员担任。服务站下设若干个
声明:本站所有页面所展现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或自行提供,可能存在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所有人授权、或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渠道,虽严格审核把关,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因此,本网站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