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调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工作的方案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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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关于调整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完善上下联动、各方参
与、全面覆盖的工作机制,决定继续在城区重点道路实行“路长制”,
充分发挥包保单位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由部门
单位包保路段,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
平。一、基本原则部门单位包保城区内主要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
小巷。包保单位不代替网格内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职能,只
对包保路段的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进行巡查督导,及时发现、帮
助解决包保路段市容环境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劝阻各类不文
明行为。各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包保路段“路长”,负责组织协调、
督促指导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包保路段职责任务。
二、职责任务
1、巡查、劝阻行人乱扔杂物、乱丢烟头、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争吵
谩骂、不文明养宠(遛狗不牵绳、不即时清理宠物粪便)。不听劝阻或
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录、上报职能部门。
2、巡查、劝阻电动车、自行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行、占用机动车
道或人行道行驶、翻越隔离栏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
共道路、盲道、人行道违章停车现象。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
录、上报职能部门。
3、劝阻沿街商铺乱泼污水、乱扔垃圾、超门头经营、占道经营行为。
不听劝阻或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记录、上报职能部门。
4、巡查、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变电箱栅栏内的烟头、
纸屑、塑料袋、包装纸等垃圾及小广告。
5、主动将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自行车有序规范摆放到规定停车线内,
不影响正常交通。
6、巡查道路路面、排水设施,是否有明显坑洼;人行道是否松动损
坏、泥土裸漏;交通护栏是否有损坏。发现以上问题要及时记录汇总后
上报县创城办。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包保单位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
行:
1、提高思想认识。各包保单位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深
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
感,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包保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路长”的具体
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解,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上
下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与网格内单位和相关职能
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各包保单位要定期对包保路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并建立问题台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县创城办将不定期组
织督查组,对各包保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
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各包保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文
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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