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哨末端”,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伟大实践中团结群众,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纠纷化解“风向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鲜明特征和 ……略…… 矛盾联席会商常态化,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多方协同”大格局。将万人成讼率细化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定期向党委汇报地区纠纷成讼等情况,针对高发、频发案件及时向监管部门预警提示,推动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立足审判职能,共筑基层治理“同心圆”。人民法庭要挺膺担当,向矛盾纠纷引导和疏导端延伸用力。有效整合解纷资源。打造“N(特邀调解员+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特色调解室+人大代表+村/居委会+综治干部)+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确保解纷数据实时流转和信息共享,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制度化,实现灵活组合高效解纷。优化解纷服务体系。加快两个“一站式”中心同党委政法委设立的综治、矛调中心对接,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矛盾预防治理服务网络,优化纵深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解纷服务体系,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指尖上、只进一扇门就能获得便捷的解纷服务。巩固深化解纷成果。确保诉调对接线上畅通线下有为,精准用好“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履行”等机制,对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纠纷在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低、柔性化的调处方式的同时,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坚持由案及治、以案促治,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通过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释放司法溢出效应,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秉承司法为民,用好枫桥解纷“传家宝”。“枫桥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纠纷治理中的生动体现,更是人民法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法宝。同弘扬人民司法传统相结合。汲取“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中深入群众、问计于民的精髓,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开设法官工作室、夜间法治课堂等,践行好“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接地气的语言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以案释法,力争在纠纷碰头叠加前有效回应、精准解决,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同深化数智解纷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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