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202x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健全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x年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我县财会监督工作,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面,我就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总结经验
(一)聚焦“学”筑牢思想根基,深学细悟《意见》精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XX县财政局将《意见》的学习纳入202x年干部培训计划,并鼓励财政干部积极向国家、省、市“财会监督专刊”投稿,在全财政系统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二是多形式开展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工作群、门户网站和征文活动等多方式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全县预算单位全文学习《意见》,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确保全县预算单位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及时领会《意见》精神。三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请上级领导或专家授课,全县财会人员开展交流学习体会、分享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财政干部及财会从业人员相互借 ……略…… 严监管。对两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从业资格和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五)聚焦“效”深化内控监督,推进制度体系落地。加大单位内控执行力度,推进内控建设由“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一是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将对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贯穿于各类检查中,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推进内控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对乡镇财政所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财经纪律执行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抽查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点,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升乡镇财政监管质效。三是督促内控管理制度落实见效。财政局机关对照内控制度对全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形成以内控基本制度为总纲的“1+9+N”的内控制度体系。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切实提高内控管理水平。
(六)聚焦“能”加强作风建设,大力提升队伍素质。坚持能力建设和能人培养这个关键,狠抓业务指导、政策辅导、上门服务和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财会尖兵。一是对理论学习做到深学笃用。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县市区沟通交流,学习兄弟县市区先进做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县领导会议讲话精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各个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把基本理论学深学透学实。二是对部门咨询做到有求必应。随着财经纪律检查频次加大和财务管理要求提高,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财务规范意识得到加强,经常会向财政局工作人员提出财务问题,财政局工作人员都能以熟练的业务知识耐心仔细答复,直到咨询者弄通满意为止。三是对业务技能做到精益求精。每到一个地方和单位检查,财政局总是做到“监督、指导和服务”三合一,既针对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又帮助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熟悉政策、提升业务,让被检查单位心服口服,积极整改。
二、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一)认识上有误区。一是对监督工作的政治属性认识不够。部分监督干部未能从讲政治的高度去看待监督工作,未能真正将监督工作作为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去履行,思想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监督重点把握有偏差。在日常的财会监督工作中,还存在“重事后轻事中事前、重处罚轻整改、重监督轻防范、重眼前轻长远”的非全程非均衡问题。三是预算单位对财会监督的认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部分单位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对财会监督的基本知识缺乏了解,对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监督机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收财、管财、用财,而轻监督”的思想。
(二)制度上待健全。一是财会监督执法有约束。财会监督机构为执法机构,必须取得执法证才能执法,但目前地方财会监督机构人员身份各不相同,有的还是事业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能有效调动财会监督检查干部工作积极性,鼓励激励财会监督检查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内部财会监督制度待完善。部分单位领导防范和控制风险意识不强,岗位设置不合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不健全,未形成岗位牵制。三是执法成效不明显。在执法过程中,处罚力度、尺度不一致,执法结果公开曝光力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机制上不完善。一是信息化手段滞后。财会监督仍然以“手工”为主,大数据技术运用不强,缺少专门的监督软件及系统,技术手段明显落后,致使财会监督效率低下,监督效果不理想。二是结果运用不足。对财会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不足,财会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未能紧密衔接。三是没有形成合力。监督集成、联席会商、信息共享、分工负责、清单销号、联合督导等机制尚未形成,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
(四)力量上较薄弱
一是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急待加强。近几年来,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加上县委县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专项检查、特定检查等任务,导致人疲于事,影响了监督质量。要做好新时期的财会监督工作,顺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要求,加强和保证队伍稳定和年轻化是关键。二是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待提高。近年来,新出台的法规、制度、政策特别多,由于财会监督检查人员少,任务重,只能忙于完成日常工作,没有精力和时间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学习,政策执行能力和业务工作素养有待提高。三是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待提升。部分单位财务人员少,且还有兼职现象,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手段基本上还是处于新旧传带的传统模式,管理手段单一,导致财务管理基础较薄弱。
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注重实效增强“执行力”。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坚定政治原则、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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