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_机制。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经济_、科技_、人才发展_、金融_、开放_等改革,重点理顺政府与市场、科技与经济、实体与金融、国内与国际等重要关系,构建支持全面创新_机制,形成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_机制。
一、深化科技_改革,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也是催生新产业的重要源泉。要深化科技_改革,推动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快速涌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构建有利于抢占世界科技前沿的原创技术激发机制。坚持“四个面向”,完善长期稳定支持政策,加强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的前瞻性、引领性布局,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加快涌现。稳步增加基础研究财政投入,通过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激励企业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基金、科学捐赠等多元投入,提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资助效能,建立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对基础研究优势显著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长期、稳定的资助,鼓励科研人员开展无特定任务导向基础研究项目,加大非竞争性长期项目供给,培育一批真正“仰望星空”“预见未来”的人,避免预设选题、固化思路、急功近利。支持科研 ……略…… 活跃、跨界融合、要素重组、高速增长等新特征,营造更加适应新产业新动能成长的产业发展_。
(一)构建多方参与的产业政策治理机制。打破产业政策制定“黑箱”,更多引入市场主体及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构建各归其位、多元共治的产业政策制定机制。建立健全产业政策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产业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政策条款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废止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甚至阻碍新经济、新业态发展的“绊脚石政策”,以及相互打架的“扯皮政策”和过时无用的“僵尸政策”,提高产业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加强产业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完善相应机制设计和组织保障,更好发挥各部门政策合力。
(二)构建适应新产业新动能成长的政策体系。优化新赛道新动能领域市场准入环境,适当放宽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生物制造、深海深空等新领域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制约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避免用“老办法”来管“新产业”。强化对新动能领域市场准入规则、安全监管等方面政策研究和谋划,审慎出台准入限制政策。完善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标准和规范,加强通用人工智能、数字身份、数据要素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建立包括数据安全、数字市场、数字技术应用治理等在内的数字经济监管体系。
(三)持续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和工具体系。制定和完善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政策支持和稳定预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保障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激励企业投入更多资源进行研发和创新。创新监管与调控方式,加快构建以信息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打破质量、环保、安全、工商、金融、税务等监管部门间“信息孤岛”,构建统一联动监管机制。探索全链条“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治理模式,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创新,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环保、质量、技术等标准在产业政策手段中的应用,鼓励企业做标准的领跑者,在追求高标准中创造更多优质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基础设施和场景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早期市场和快速成长机会。
三、深化人才发展_改革,培养造就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急需人才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
(一)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设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按照适度超前引领产业发展的要求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开展“新理科”“新工科”“新医科”等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增加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量子信息等与新质生产力相关的课程设置,推动现有课程整合形成跨学科课程体系,开展项目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改革,增强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探索“学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模式创新,推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产学研紧密合作,构建跨学科、强基础、重实战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面向前沿技术突破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拔尖人才培养能力。
(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放宽高技术移民落户限制,赋予部分地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制定高层次人才标准的权限,建立有利于集聚全球科技人才的_机制,完善外籍人才来华停居留政策,深化外籍人员生活服务便利化改革,提升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能力,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开放生态。
(三)完善人才使用和合理流动机制。完善科技领军人才选拔、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提高原始创新成果在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中的地位,延长对基础研究、前沿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周期,制定非常规、个性化考核评价体系,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依托国家乃至国际重大科技任务,积极为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创造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和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实践的机会和平台,支持他们在引领重大原始创新、参与教育和科技战略_、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帅才作用。发挥企业家在推动技术创新、资源整合、成果转化和国际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激发企业家勇当创新发展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内生动力,推动更多创新型企业家持续涌现。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四、深化金融_改革,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支持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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