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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x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部、省两级党委、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这条主线,深入推进具有局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局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深化廉政教育,端正干部群众思想,打造廉洁警营

  1、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活动,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围绕厅纪委部署开展的“人心、人性、人品”专题教育活动,根据总队纪委下发的”廉政大讲堂”光盘和关于开展”每月廉政大讲堂”的通知要求,局纪委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二开展廉政大讲堂活动;局年内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和军政主官廉政课件评比活动;基层各级党委(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年内至少为干部群众进行1次集体廉政授课,同时每月至少开展1次廉政教育;大队主官每月还应至少开展1次”推门听课”活动;科以上领导干部、大中队主官和从事防火岗位的干部要认真开展廉政调研活动,年内至少向局纪委上报 ……略…… 贴近队伍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触动灵魂,形成震慑力;以推动正规化建设为契机,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打造廉政文化示范角、示范园、示范长廊。有条件的单位要因地制宜,在营房、营区广泛设置廉政主题,特色标语、展板、橱窗、雕塑等廉政文化景观,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没有条件的单位书面报告后也可利用其他方式体现。

  二、创新廉政机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行现役纪检工作例会制度,促进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XX省公安现役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廉政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廉政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党委(支部)年内至少召开1次廉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半年至少分析1次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时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同时根据局通知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的干部廉政档案。会议开展情况要有视频图像资料、有记录、有归档、有总结。

  6、规范执法执勤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家庭助廉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执勤廉政建设制度,主动走出去向社会单位、服务对象回访,及时掌握廉政动态,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有效遏制执法执勤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加强对队伍贯彻执行《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督执法突出问题;同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和干部家属签署《家庭助廉倡议书》和《保证书》,让家属协助参与对从事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和正确引导工作。

  7、积极推进廉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队伍特点,局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监督信息化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监管,提升监督工作科技含量,启用新版《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处警官投诉举报案件;同时要加大纪检、审计、督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形成整体监督合力。

  三、推进作风建设,严明各项纪律,提升队伍形象

  8、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开展“廉政”建设,深入强化局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局政令警令畅通;认真学习中央、公安部党委、公安部政治部、纪委、部局党委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党委、总队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XX省公安现役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内容。

  9、建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局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加强对《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安现役队伍违反“三项纪律”以及“四风”方面的问题,形成常抓不懈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0、全面推行公开述职述廉,做好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开展局级和大队级单位监督执法人员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基础上,不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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