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街道深化小区治理背景情况
作为人类社会城市生活共同体的“微细胞”、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小区是群众生活的落脚点、社会资源的承载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和党在基层工作的支撑点,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小区治理能力与治理成效不仅直接影响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也是关系到党对基层治理领导力、服务力、公信力。
随着我国城镇化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将小区治理问题摆在了愈发重要的高度。20xx年,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引导社区居民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应当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指出:“提高城乡居民参与协商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表达意见,积极参与协商。”201x年,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无论是遵循历史发展脉络,还是因应社会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体系已成为新时代城市治理的重大命题。
当前,XX县正处于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也 ……略…… 对小区物业“无限责任”的不合理期许,或是小区物业逃避自身责任、拒绝业主合理诉求的问题仍普遍存在于物业日常管理服务中。二是信息不对称。物业公司承担了社区部分行政化管理服务事项,掌握着小区资源的分配与使用,但物业服务企业的逐利本质,与业主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天然“错位”。在当前的物业管理市场中,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小区居民对物业公司的经营成本、定价策略、物业盈利渠道、服务内容知之甚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此外,由于小区业主缺乏专业知识,且不直接参与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有效观测到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行为,使得公共县域服务不到位、物业费用收支不公开、共有资源收益不分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时有发生。上述信息不对称现象既使得物业管理缺乏群众监督,也致使小区居民对于物业管理公司不信任、不支持,激化双方矛盾。三是观念不完善。部分群众意识观念有待提高,缺乏“物业服务是商品”的消费意识,存在不缴纳物业费或不足额、按时缴纳物业费的现象,致使物业公司管理、运营困难。不仅如此,部分小区居民文明意识有待提高,占用公共资源现象突出,乱搭乱建、养殖家禽等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小区治理工作。
三、XX街道小区治理模式探索及思考
(一)强化组织引领,让战斗堡垒全覆盖。一是加快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党支部(党小组)+楼栋(院落)党小组+物业企业党组织”的小区组织链条,建立健全小区治理党组织架构,从居住在小区的党员中遴选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热心服务的同志担任书记、支委、楼栋(单元)党小组长,让党的组织阵地延伸到小区,形成坚强有力的小区党支部,解决组织体系“最后一米”空白问题。合理优化调整小区及网格设置,整合党建、综治、综合执法等资源力量,打造集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为一体的“全科网格”,全力打通城市基层党建的“神经末梢”。二是推动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发挥作用。深化“在职党员回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 “‘两代表一委员’回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制度,要求党员、“两代表一委员”主动回家“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把党员到社区报到细化为到居住小区报到承诺践诺,让党员真正在“生活圈”里发挥作用,强化“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行党员考核评价制度,小区党支部全程纪实党员报到、承诺、践诺和请假等情况,作为党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并纳入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建年度考核内容,真正变“党支部找党员”为“党员找党支部”。三是彰显小区党建引领价值。明确小区党支部任务清单,靶向指引小区党支部开展“收集居民需求,建立治理清单”“广泛宣传发动,引领小区规范成立业主委员会”等重点工作,确保小区党建“干有路径”,小区治理“干有方向”。在小区党支部的引领下,积极支持、鼓励、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多元主体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和服务,共商小区发展、共同服务居民、共建美好家园。建立“支部吹哨、部门报到”制度,搭建小区党支部与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专门沟通渠道,通过“扁平化”机制确保高效破解小区“中梗阻”难题。
(二)强化能力引领,让专业善为成常态。一是强化自治载体规范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方案》《居民住宅小区业主自治暂行办法》,明确小区党支部成立后与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一起进入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做到党组织提前介入、人选严格把关、意图指向鲜明、程序合法合规,鼓励业主中的“两代表一委员”、公职人员、退休干部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真正把组织认可的人、群众信任的人推到前台。二是推动业委会实体化运作。探索小区业主委员会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通银行对公账户,实现业主委员会合法化、实体化运行。业主委员会对广告位、停车位等小区公共县域依法进行自主经营和管理,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下沉到小区,明确共有收益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返还抵减物管费等,使全体业主成为“股东”“合伙人”,增强业主委员会凝聚力,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局面,激发小区居民自治活力。探索业委会待遇保障和述职评议约束相挂钩,根据工作量大小和评议结果,对业委会成员给予合理待遇。通过对社区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和楼栋架空层统筹规划,以及对辖区单位用房实行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好小区服务阵地。三是创新物业服务方式。明确由业主委员会主导小区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对服务质量不达标,或出现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提请业主大会依照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合同。倡导“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将小区保洁、绿化、维修、安保等服务分项外包,由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管理运转,或聘请优质综合性物业服务企业,有效破解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关系倒置的问题。四是构建立体监督体系。建立党支部、业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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