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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加强新形势下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员管理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引导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创先争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结合XX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为基本原则,以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工 ……略…… 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或存在安全环保重大隐患的,实行一票否决,该周期积分为零。

  第三章 程序步骤

  第九条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公司党支部和各党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动态记录、月度公示、汇总积分、结果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动态记录。公司党支部各党小组组长为所在党小组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记录员,负责对所在党小组党员日常参加组织生活、开展学习、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情况实施动态记录,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积分更新。涉及加减分项的,各考评主体要主动向记录员如实反映真实情况。

  (二)月度公示。各党小组对党员月度积分情况在党小组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党员对当月得分情况有异议的,原则上应于公示期内向党小组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及时向公司党支部进行申诉,党支部对党员的申诉应及时调查反馈。

  (三)汇总积分。一个积分周期结束后,积分记录员对每名党员全年积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党群工作部对汇总情况进行核实。经支委会研究通过后,确定每名党员年度积分。

  (四)结果公示。党支部利用公示栏、钉钉党支部群等适当方式,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四章 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

  第十条 结果运用。党员年度积分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党内表彰、评优评先、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一)年度积分在90分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评优评先人选;经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后优先考虑民主评议党员等次为优秀(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年度积分在80分(含)-90分之间的,党支部应继续给予鼓励引导,根据不同情况,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对年度积分在80分(含)以上的党员适当发放书籍、体育文化用品等物质奖励,但不得发放现金。相关经费从公司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

  (三)年度积分在60分(含)-80分之间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不得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当年不得评优评先、推荐接受各类表彰;由党支部通过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做好帮教工作,强化党员党性意识,不断提升素质能力。

  (四)年度积分在60分以下的,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不合格等次;公司党支部按照《党支部处置不合格党员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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