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写作提升 > 写作技巧 > 关于202x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

关于202x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202x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202x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为配合做好审议工作,我委开展了系列调研,与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审计厅、林业局6家部门和单位进行座谈交流;赴盐城市、兴化市实地调研并察看里下河低洼湖荡的生态修复与保护情况;委托淮安市和宿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了解有关洪泽湖及其岸线的保护利用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202x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自然资源管理_改革,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资源生态环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自然资源禀赋特征明显。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整体地势较为低平,呈“一山两水七分田”的基本特征,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自然保护地等资源较为丰富。土地资源自然属性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占比约为“六二二”。江河湖库水域岸线得天独厚,是全国唯一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水域约占国土空间面积的16.9%,太湖、洪泽湖分别位列我国五大淡水湖的第三和第四。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海岸线全长约954公里,自然岸线保有车44.35%。矿产资源种 ……略…… 项目落地开工速度,我省的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水域岸线_逐步深入。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边界划定,形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江苏模式,强化成果共享运用,推动全省河湖水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重点水域名录化保护,布局河湖网格化管理并积极开展功能监测和健康评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同时与_、_机制、管理改革、基础工作等密切相关,我省虽然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问题短板,需要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一)资产家底还不够准确清晰。一是权属不清边界模糊。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交叉重叠、缺位遗漏及权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明显,资源登记部门众多,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簿与权利证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部分自然资源的内涵与外延区分尚不明确,不同类别资源范围及权属有待厘清。如耕地等部分自然资源所有权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并存,在进行国有自然资源报告时按照全口径纳人;同一地块林中有地、地中有林,存在林业面积和耕地面积重复统计的问题。上述情况对摸清弄实国有自然资源底数产生不利影响。二是资产价值缺乏计量。目前政府专项报告基本是反映自然资源实物量情况,暂无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数据。由于资产价格评估体系尚未建立,也未出台统一的计价、量化标准和会计处理方式,加上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导致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总量难以体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更多体现为资源报告。三是资源的动态变化反映不及时。部分自然资源数据监测时段长,即时性不够,加之以往多头管理等原因,导致资源家底的动态变化难以被全面及时掌握。此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对湿地的定义和调查范围发生根本性变化,全省湿地资源总量、分布及结构、保护资源数据等发生很大调整,随之需要及时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库更新,相关工作的全面跟进存在滞后性。

  (二)管理_机制还不够健全。一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有待进一步明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尚未建立,资产权益管理工作缺乏支撑,编制基于价值量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有一定难度。二是协调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目前土地、森林、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职责虽然已经整合至自然资源部门,但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管理_机制也不够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管理碎片化、目标差异化、空间重叠化等问题,资源管理仍以单门类管理为主,综合化管理不足,统筹推进工作面临现实障碍。有些地方在机构改革后区级林业人员和职能划转未到位,加上基层力量薄弱、投入不足,给实际工作带来影响。

  (三)重点领域改革还不够到位。一是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的矛盾亟待解决。从调研情况看,土地资源需求呈刚性扩张趋势,但受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边界等约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趋紧,土地资源供应总量趋紧。另一方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仍有提升空间,闲置空闲和低效用地依然较多,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标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水资源节约利用亟待强化。水质型缺水问题还未系统解决,用水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有的地方反映,水质型缺水和季节性缺水问题并存,一半左右的用水依赖外调,居民日常用水需依靠长距离调引长江水解决。三是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制度亟待健全。自然资源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产权交易规则还不够完善,评估方法手段缺乏,价格形成机制存在缺陷,市场化配置程度还有提升空间。

  (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还不够扎实。一是环保意识需要持续增强。部分地区重发展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仍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修复工作统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跨流域的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有待持续强化。二是监管能力需要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执法力量较为分散,协同配合还不够有力,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通过执法倒逼市场主体加大环保投人、实现污染达标排放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重点领域生态安全需要密切关注。部分地区土壤污染状况尚未完全摸清,危废安全处置能力不足,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难度较高、投入较大、周期较长,一定程度影响了新上项目的土地使用。部分地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不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规范、生态红线内违规开发建设并侵占水域林地。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排放给近海河口的水质保护带来挑战。一些河湖周边围圩养殖蔓延,导致河湖防洪调蓄能力减弱、供水保障能力下降、水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

  三、几点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实效。一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协同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和资源生态保护高质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优化资源利用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二是抓好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落实自然资源立法规划,制定出台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适时开展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加快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立法进程,构建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体系。三是强化自然资源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天上看、地上查、视频探、网上管、群众报、实时督”的六位一体执法体系,加大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乱砍滥伐、违法取水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大力度维护 ……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