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位的原因分析及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表现
○ 理解不深入: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概念认识不足,内涵不明确,甚至混淆监督责任。
○ 责任虚化: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责任只是空洞的概念,缺乏具体抓手,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
○ 职责定位不清:部分党组织将实质性工作交给纪委承担,用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落实。
○ 解决措施:
○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
○ 紧紧扭住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问责机制。
二、基层单位对主体责任重视不足
○ 业务优先:基层单位“一把手”往往将精力集中在业务工作上,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 监督方法单一:主要依赖传统手段,缺乏对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风险隐患的有效监控。
○ 信息交流不畅:各监督主体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监督资源分享机制和平台尚不完善,导致力量分散。
○ 解决措施:
○ 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确保其与业务工作并重。
○ 创新监督方法,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隐患监控。
○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监督资源整合。
三、监督能力不足,预警防控有缺陷
○ 人员配置不足:县支行人少岗多,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几乎无专职,难以集中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 业务变化快:监督部门人员难以及时熟悉多岗位业务的最新变化,缺乏必要的预警能力。
○ 沟通联系不畅:各部门之间重复检查,影响监督效果。
○ 解决措施:
○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培训,优化人员配置。
○ 提升监督部门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其能够应对复杂问题。
○ 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率。
四、制度机制相对滞后,保障力缺失
○ 制度建设滞后:一些规范性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机制。
○ 制度冲突:一些制度本身相互冲突,导致基层党委(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少支撑。
○ 解决措施:
○ 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制度前后衔接,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减少主观考核比重,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成因分析
○ 思想认识不到位:履职内动力缺乏,导致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 责任与收入不匹配:责任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挫伤。
○ 解决措施:
○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履职内动力。
○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将责任履行情况与个人绩效挂钩。
六、职责定位不清晰,落实主体责任有压力
○ 履责推诿:部分领导干部以各种借口推诿责任,导致工作到党委转个圈继续回纪委。
○ 同级监督难:纪检干部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也要接受同级党委(组)的领导,导致不敢管的问题。
○ 不良风气:党内存在“好人主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影响落实主体责任。
○ 解决措施:
○ 明确职责定位,增强工作动力。
○ 推动同级监督机制改革,确保监督到位。
○ 整顿党内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七、对策及建议
● 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 将主体责任教育纳入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培训。
○ 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定期会商,抓实抓牢。
● 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 推广信息化手段,建立监督资源共享平台。
○ 加强监督部门人员培训,提升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 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 建立健全规范性制度,确保制度前后衔接,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 激励约束并举,激发内生动力:
○ 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力度。
○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形成正向激励和负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
●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培训,优化人员配置。
○ 提升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其胜任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通过以上措施,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激励约束和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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