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的实施方案提纲
一、总体要求
○ 目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 效果: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聘任原则
○ 公开竞争
○ 公开透明,确保知情权。
○ 竞聘过程民主科学,杜绝暗箱操作。
○ 按需设岗
○ 根据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岗位。
○ 分类管理,确保岗位效能最大化。
○ 综合评价
○ 多种评价方式结合,全面评估德才表现。
○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 择优聘任
○ 优先考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 支持和倾斜有显著贡献的教职工,注重培养年轻教师。
○ 注重一线,突出实绩
○ 资源向一线倾斜,关注实际工作业绩。
○ 激励长期坚守教学一线的教师。
三、实施范围及聘期
○ 实施范围: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 聘期:一学年(202x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 获奖证书时间范围:上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四、岗位等级及数量
○ 岗位类别
○ 主系列(一线教学人员)
○ 辅助系列(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等)
○ 岗位等级
○ 正高级:一至四级
○ 副高级:五至七级
○ 中级:八至十级
○ 初级: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 岗位数量
○ 总数:238个
○ 具体分配:
○ 正高级:5个(三级2个,四级3个)
○ 高级:55个(五级11个,六级22个,七级22个)
○ 中级:119个(八级36个,九级47个,十级36个)
○ 初级:59个(十一级30个,十二级29个)
○ 教辅:1个(十二级1个)
五、聘任程序
○ 发布通知
○ 提前一个月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宣传。
○ 个人申请
○ 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审核真实性。
○ 资格审查
○ 成立专门小组,审查学历、职称等。
○ 综合评审
○ 成立评审委员会,确保评审结果权威公正。
○ 公示结果
○ 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 签订聘任合同
○ 明确权利义务,提供培训支持。
六、聘后管理
○ 定期考核
○ 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 动态调整
○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晋升或提醒改进。
○ 继续教育
○ 鼓励和支持参加继续教育,建立激励机制。
七、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定期会议研究问题。
○ 完善制度建设
○ 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科学可操作。
○ 强化宣传引导
○ 广泛宣传政策,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活动。
八、附则
○ 施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门所有。
○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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