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委和市税务局党委关于开展民主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具体安排,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主题,聚焦“四个带头”,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的高度还需提升。虽然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将其与税务纪检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方面,仍存在差距。对一些新形势下税务领域出现的隐蔽性、复杂性违纪违法问题,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还不够强,有时对苗头性问题敏感度不高,未能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探头”作用,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还有提升空间。例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对其中蕴含的深刻政治意义和战略考量,理解还不够系统全面,未能完全从政治高度认识税务纪 ……略…… 实效性仍需提升。能够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但有时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细致,对基层税务机关纪检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准确,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时不够贴合实际,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在工作推进中,有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停留在纸面,实际效果不佳。例如,在推动某项纪检监察_改革措施落实时,虽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也进行了动员部署,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导致一些基层税务机关落实不到位、效果不理想。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一是担当作为的魄力还需增强。面对新形势下税务纪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存在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在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创新方面,缺乏敢为人先的锐气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照章办事,创新思路不够开阔,工作方法不够灵活,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例如,在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纪检监督效能方面,虽然也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还不够有力,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履职尽责的实效性还需提高。虽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但在工作标准上,有时存在降低要求、放松标准的现象,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缺乏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对承担的工作任务,有时存在只求完成、不求完美的现象,缺乏“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工作质量和效率还有提升空间。例如,在撰写某份纪检监察报告时,虽然按时完成了任务,但在报告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上,还存在提升空间,内容不够精炼,分析不够深入,提出的建议不够具体有效。三是风险防范意识还需强化。虽然能够注重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但在风险防范意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税务纪检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识别和防控还不够到位,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一些潜在的廉政风险,警惕性不高,防范措施不够有力,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隐患。例如,在参与某项涉税审批事项监督时,对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识别不够准确,防控措施不够到位,未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需压实。虽然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但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还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细致,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未能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有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认为纪检工作主要是抓业务,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足,未能将党建工作与纪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例如,在部署分管领域的年度工作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一体推进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工作安排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二是监督执纪的力度还需加大。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有时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监督执纪的力度和刚性不足。对一些违纪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不够严肃认真,处理方式不够坚决果断,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够充分,未能有效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教育警示作用,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例如,在对某位下属进行谈话提醒时,方式方法不够得当,批评教育不够深刻,未能有效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导致该下属之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队伍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投入精力还不够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还不够到位,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待提升。在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方面,有时存在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现象,未能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敢于担当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例如,在某次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过分考虑了干部资历和平衡因素,没有完全从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出发,选拔最合适的干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回顾自身,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源还在于主观层面存在一些偏差和不足:
一是忙于事务性工作,挤压了自我理论提升的空间。日常工作中,投入较多精力于具体的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有所降低,系统性、深入性学习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未能有效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提升政治站位、指导纪检实践,导致在复杂问题面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够强。
二是对党性锤炼的认识存在偏差,未能有效克服形式主义影响。参加组织生活和党性教育时,有时存在“完成任务”的心态,未能真正触及思想灵魂深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时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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