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领悟状况以及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本人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在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过程中,仅仅停留于浅层次的了解,未能深入探究其精髓。例如,在学习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时,只是机械地浏览了文件的大致框架,对于各项改革举措出台的背景,未能从历史发展、现实需求等多角度进行剖析;对于改革举措的意义,没有从国家战略布局、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去领会;对于改革的目标,也未深入思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有效推动实现。这就使得在监督检查与改革相关的工作时,犹如雾里看花,无法精准把握改革方向和重点,导致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二是政治纪律敏锐性欠缺。面对当下纷繁复杂的政治舆论环境,缺乏应有的政z-m感性和洞察力。例如,在单位内部交流群中,有人转发了一些来源不明、未经证实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对单位的稳定和团结造成负面影响。然而,自己却未能在第一时间敏锐地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及时站出来对信息进行甄别,也没有对同事们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制止,使得不实信息在群内有了一定的传播空间,给单位的舆论环境带来了潜在风险。三是维护团结统一主动性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同事之间出现的一些小摩擦、小矛盾 ……略……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长期习惯于遵循传统的方式方法,思维定式较为严重,缺乏创新思维和举措。例如,在当今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虽然认识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尝试新的信息技术和方法。仍然过度依赖传统的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这些方式不仅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在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效果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变的纪检监察工作需求。三是应对新问题能力不足。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然而,自己在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投入不够,导致应对能力明显不足。比如,在面对一些新型腐败问题,如利用新兴技术手段进行利益输送、通过复杂的资本运作掩盖腐败行为等,以及隐性腐败现象,如以看似合法的形式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等,缺乏有效的识别和查处手段。由于对这些新问题的研究不深入,未能及时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应对技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感到力不从心,难以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处理问题,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在推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程中,未能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应有的作用,对部分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不够深入细致。例如,在对单位下属的一个二级机构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时,工作浮于表面,没有深入了解该机构的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环节,未能精准识别一些关键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点。由于风险排查的不彻底,导致该机构后来在一些关键业务环节出现了轻微的违规问题,给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全面系统。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着重事后监督、轻事前预防的倾向。例如,对于单位的一些重大项目招投标过程,没有提前介入进行全程监督,仅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才进行调查处理。这种滞后的监督方式,使得廉政风险在项目前期得不到有效防范,一旦出现问题,往往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没有充分认识到事前预防对于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性,未能建立起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导致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三是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时,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和需求,教育内容和方式缺乏精准性和有效性。比如,对于一些业务部门的党员干部,在廉政教育中没有紧密结合其具体业务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讲解,只是泛泛而谈一些普遍的廉政要求和规定。这使得教育内容与实际工作脱节,党员干部无法深刻认识到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导致教育效果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的认识仍然停留在模糊层面,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原因剖析
(一)思想认识深度不足。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缺乏深刻的认识,没有从灵魂深处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视为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和终身使命。在党性修养方面,自我要求不够严格,没有时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举止,缺乏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这种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导致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对一些涉及政治纪律和党性原则的问题,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严肃对待。
(二)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和主动性。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纪党规的学习,没有形成系统的学习规划和方法,缺乏深入钻研的精神。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性和自觉性欠缺,往往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学习,没有真正将理论学习内化为自身的需求。这种为了学习而学习的态度,使得理论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无法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的有力武器,导致在工作中面对各种复杂问题时,难以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进行分析和解决。
(三)工作作风浮躁不实。在工作中存在急于求成的浮躁情绪,缺乏脚踏实地、稳扎稳打的工作作风。对于一些工作任务,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谋划,只是简单地按照常规流程应付了事,没有真正用心去思考如何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在处理问题时,缺乏耐心和细心,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因素和后果,导致工作质量不高,一些问题反复出现,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种浮躁不实的工作作风,不仅影响了个人工作能力的提升,也对单位整体工作的推进产生了不利影响。
(四)创新意识和能力培养滞后。长期以来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和应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时,思维局限于传统的工作模式,缺乏主动思考和探索创新的精神。没有充分认识到创新对于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性,也没有积极创造条件去学习和掌握新的理念、技术和方法。这种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滞后,使得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五)责任担当意识淡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识不够到位,没有充分意识到纪检委员在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在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怕担责任的错误思想,对于一些违规违纪问题,不敢动真碰硬,缺乏坚决查处的勇气和决心。这种责任担当意识的淡薄,导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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