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以来,市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治责任。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组、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通过讲授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专题党课、“警钟长鸣‘十二时’”廉政党课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激发廉洁自律的内在自觉,营造抵制诱惑的家庭环境,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注重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员干部赴“治未病”廉政教育基地和监狱“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对不起》《沉沦 ……略…… 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保持了持续的高压态势,营造出“不敢”“不能”“不想”的廉政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质量不高。一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够严格。班子成员抓“一岗双责”落实没有真正压实到位,满足于开会布置强调,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抓党风廉政建设往往只是挂在嘴上、落在讲话稿上,并没有落到实处。比如,习惯于落实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能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全覆盖工作开展,有时候将工作谈话代替廉政谈话。二是敢于斗争的精神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伤和气,只要把业务工作做好就行。比如,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存在的请假报批程序不规范、会议纪律不严格等纪律松懈问题,不愿批评、不愿得罪人,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把严要求传导到每一名干部身上。从严监督做得不到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情况。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重大活动筹备、重要业务工作时间节点上,精力大都放在了业务工作上,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合的问题,在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日常工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严格。对各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质效评价不明确,缺乏规范的考核程序和科学的标准,与之相配套的量化考评体系不健全完善,无法有效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二)机关清廉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开拓进取的积极性不高。工作中对标先进、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比如,在争创清廉建设标杆城市工作中,满足完成规定动作,不能站在全市纪检工作的高度和部门作为重要民生部门的角度,卓有成效的总结和提炼本部门的经验做法,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还比较严重。二是廉政文化建设亮点不突出。廉洁文化建设形式方法单一,多以廉洁文化墙、廉洁书角的简单易操作的载体展现,没有很好体现灵活性和时代性,说教味浓,缺乏创新和创意,干部参与度不高、_力不强。特色不鲜明,具有特色的廉洁文化作品较少,感染力不够,系统总结廉政文化用力不够,与工作结合不紧密。三是以案促改机制不完善。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方面还存在不足,发挥以案促改和推动问题解决方面有待提高。比如,案件线索处置结束后,重点放在完成处分执行材料,在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方面用力不足,达不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要求。
(三)从严治党教育管理用力不够。一是抓作风纪律用力不持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指导、监督的职能发挥不充分;对下属单位党员教育管理上还存在“上紧下松”的现象,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较为薄弱。比如,在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鲜明态势下,202x年以来,3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2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处理,说明在抓作风纪律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党员干部时时刻刻牢记党员身份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二是廉政风险防范针对性不强。科室对廉政风险查找不够深入,有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的重客观风险的查找、轻主观风险的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缺乏动态管理,不能随着科室工作职责的调整、工作内容的变化,及时调整新的风险点,制定新的防控措施。三是主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强。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上没有实现真正“破题”,监督的“精准度”不够,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还没有走出“靠问题线索监督”的路径依赖。比如,202x年以来机关纪委办理的案件线索中,绝大多数是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没有主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存在“人微言轻,作用不大”“低头不见抬头见,抹不开面子”等影响监督的错误观念。对局机关中层以下干部的监督多是以工作提醒、转发上级要求为主,还缺少有针对性的方法手段。
(四)党风廉政教育效果有待提高。一是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教育形式拘泥于听取视频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仅仅是填鸭式的灌输,没有教与学的互动,形式单一,缺乏生动性、新颖性,教育效果不明显。二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不强。廉政教育多是上级要求什么就做什么,没有把廉政教育与单位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没有把教育与解决党员干部党风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相结合。廉政教育内容脱离实际,大多数教育资料为机关通用素材,和工作联系不紧密,针对性不强,不能切中要害,不能引起干部的共鸣。
(五)机关纪委自身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职责 ……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